電機的設計通常涉及滿足歐盟為電路安全發布的機器安全指令2006 / 42 / EC的要求。
在我國,工業和貿易部製定的機械安全法規在適當建立後,定期維護和使用符合預期目的,描述了設計和生產不損害人們生命和財產的機器所需的基本安全條件。 該條例還描述了應遵循的合格評定程序以及在選擇組織進行合格評定時應考慮的最低標準。
該法規定義了機器,安全部件,起重配件,鏈條,繩索和皮帶的可互換部件,可拆卸的機械傳動裝置和作為機器的部分完成的機械。
根據現行“職業健康和安全法”的規定,對企業使用的機器進行定期控制是強制性的。 這些檢查必須由機械工程師,機械技師和高級技術人員執行。
這方面的另一項法律規定是關於工作設備使用中的健康和安全條件,機器的控制週期,定期控制期間要考慮的標準以及相關標準的規定。
我們公司,在電氣安全檢查的框架內根據國內外組織發布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檢測方法,對機器進行安全檢查。 這些標準基於一些標準:
- TS EN 60204-1機械安全 - 機械電氣設備 - 第1部分:一般要求
- TS EN 60204-31 ...第31部分:縫紉機,縫紉機和系統的特殊安全和EMC規範
- TS EN 60204-32 ...章節32:起重機械的要求
- TS EN 60204-33 ...第33部分:半導體製造設備規範
- TS EN ISO 12100機器安全 - 風險評估和降低風險
TS EN ISO 12100標準旨在幫助設計人員,製造商和其他相關組織應用基本安全標準,以符合歐盟機器安全標準。